欢迎访问金马云物流网站

在线客服

400-828-9559

很高兴为您服务!

在线咨询 微信关注 法律咨询
当前位置:首页 >> 航运法规 >> 长江镇江段枯水期防止船舶搁浅的通告

长江镇江段枯水期防止船舶搁浅的通告

 

各有关单位、船舶:

 

目前长江镇江段已进入枯水期,水位持续下降,船舶如不按规定航路航行,对水深预估不足,极易发生搁浅险情。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,避免搁浅险情发生,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:

       

一、船舶应按规定航路航行,严格遵守《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》《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(2013)》等规定及相关安全航行导则的要求。

      

二、船舶在推荐航路行驶或沿通航分道右侧边缘行驶时,应当预留足够的富裕水深,谨慎驾驶,注意避开浅点水域。

      

三、小型船舶航行时不应贪边航行。

      

四、目前长江镇江段存在以下易搁浅水域,请航经船舶谨慎驾驶:

(一)长江#114-#115黑浮联线北侧推荐航路;     

(二)长江#106-#108红浮联线南侧上水专用航路;  

(三)和畅洲北汊上口附近;   

(四)谏壁河口上口门附近;  

(五)裕隆洲口附近及长江#100-#101黑浮北侧推荐航路;  

(六)长江#93-#95黑浮联线北侧推荐航路;

(七)太平洲捷水道上口门水域。

      

五、船舶发生搁浅险情时,切勿盲目动车,按规定显示信号,通过甚高频播发动态,并及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。

      

六、航经船舶如发现其他船舶发生搁浅险情时,应加强瞭望,注意避让。

      

七、船舶进出锚地时,应通过测深仪等有效手段了解周围水深情况,避免盲目抛锚、开航。

      

八、各码头单位应对码头前沿水域进行扫测维护,对浅点进行清淤,确保水深满足靠泊要求。

      

九、锚地管理单位应对锚地水域进行扫测维护,发现浅点水域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,并及时进行清淤,确保水深满足相关要求。

      

特此通告。

 

镇江海事局

2020年12月23日

  • 微信平台二维码

  • 金马云物流App下载二维码

  • 下载金马云物流APP

服务热线:
  • 物流部:0523-89161268
  • 船舶部:0523-84900380
  • 安全部:0523-84986522
  • 保险代理部:0523-81163323
  • SMS办公室:0523-84985980
  • 3G值班电话:15161055322